| 妊娠糖尿病簡介 | ||
|
首頁
|
@ 懷孕期間發生妊娠糖尿病,對胎兒及母體皆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胎兒方面 : 1.畸型兒發生率增加,包括無腦兒,脊椎裂,水腦症,心臟病,肛門直腸閉鎖,腎臟異常及尾椎發育不全等. 2.患妊娠糖尿病之母親所生之新生兒較易患呼吸窘迫症低血糖,低血鈣等疾病. 3.胎兒死亡率增加. 4.胎兒生長過大,成為巨嬰. 孕婦方面 : 1.產生妊娠毒血症. 2.羊水過多. 3.難產. @ O’Sullivan 對18812個孕婦的調查報告中指出,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者,56.2%並無臨床症狀,因而建議每一位孕婦都要在26-30週時接受妊娠糖尿病篩檢.尤其下列之高危險群需特別注: 1.有多次流產及死產紀錄者. 2.曾生過四公斤以上之巨嬰者. 3.羊水過多 4.懷孕時尿液中有尿糖出現者. 5.有家族糖尿病史者. 6.體重過重者. 7.有反覆性黴菌感染者. 8.曾生過畸形胎兒者 @ 妊娠糖尿病篩檢(5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)注意事項 : 1. 受檢者最好在受檢之八小時內空腹禁食. 2. 請將50克葡萄糖水一次喝完,之後只能喝白開水,不能再食用任何飲料或食物. 3. 準時60分鐘至檢驗室採血. 4. 結果超過140mg/dl需進一步作100克葡萄糖確認試驗. @ 10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判讀準則: 正常族群之參考值 : 1. 飯前血糖 : 120 mg/dl 以下 2. 飯後一小時血糖 : 190 mg/dl 以下 3. 飯後二小時血糖 : 165 mg/dl 以下 4. 飯後三小時血糖 : 145 mg/dl 以下 以上四次檢驗結果,若有兩次高於正常參考值,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.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