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糖尿病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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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@ 懷孕期間發生妊娠糖尿病,對胎兒及母體皆會產生不利的影響

  胎兒方面 :

1.畸型兒發生率增加,包括無腦兒,脊椎裂,水腦症,心臟病,肛門直腸閉鎖,腎臟異常及尾椎發育不全等.

2.患妊娠糖尿病之母親所生之新生兒較易患呼吸窘迫症低血糖,低血鈣等疾病.

3.胎兒死亡率增加.

4.胎兒生長過大,成為巨嬰.

  孕婦方面 :

1.產生妊娠毒血症.

2.羊水過多.

3.難產.

  @ OSullivan 對18812個孕婦的調查報告中指出,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者,56.2%並無臨床症狀,因而建議每一位孕婦都要在26-30週時接受妊娠糖尿病篩檢.尤其下列之高危險群需特別注:

1.有多次流產及死產紀錄者.

2.曾生過四公斤以上之巨嬰者.

3.羊水過多

4.懷孕時尿液中有尿糖出現者.

5.有家族糖尿病史者.

6.體重過重者.

7.有反覆性黴菌感染者.

8.曾生過畸形胎兒者

  @ 妊娠糖尿病篩檢(5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)注意事項 :

1. 受檢者最好在受檢之八小時內空腹禁食.

2. 請將50克葡萄糖水一次喝完,之後只能喝白開水,不能再食用任何飲料或食物.

3. 準時60分鐘至檢驗室採血.

4. 結果超過140mg/dl需進一步作100克葡萄糖確認試驗.

@ 10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判讀準則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正常族群之參考值 :

1. 飯前血糖       : 120 mg/dl 以下

2. 飯後一小時血糖 : 190 mg/dl 以下

3. 飯後二小時血糖 : 165 mg/dl 以下

4. 飯後三小時血糖 : 145 mg/dl 以下

  以上四次檢驗結果,若有兩次高於正常參考值,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.